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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01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166人看过2024-01-01

    《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274人看过2024-01-01

    职工的病假工资计算如下:
    (1)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70%发给。
    (2)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4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45%发;满20年及以上,按50%发给。
    (3)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5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60%发给。从下年度起,单位按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70%水平,适当调整长期病休待遇。
    (4)单位根据实际,可在上述计发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10%的比例计发病假待遇。
    (5)按上述标准计发病假待遇后,如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的,需给予补足;如超过本人本年正常上班月(日)均工资收入的,按本人本年正常上班的工资收入的80%发给。

  • 194人看过2024-01-01

    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这里的克扣指用人单位无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情况:
    1、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过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
    3、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4、因劳动者请事假应扣发的。

  • 205人看过2024-01-01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如下:
    1、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进行举证。
    2、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3、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的,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4、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有加班的,劳动者应对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加班事实一旦成立,关于加班时间的举证责任应转移到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电子考勤记录应予采信;用人单位不能就加班具体时间举证的,应采信劳动者主张的时间,但劳动者主张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用人单位考勤记录虽无劳动者签名,但有其他证据(如工资支付资料等)相佐证的,可作为认定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证据。
    6、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已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首次主张权利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主张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一方应当对劳动关系的解除或者终止承担举证责任。

  • 147人看过2024-01-01

    《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154人看过2024-01-01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
    双倍工资的前提: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部分;
    双倍工资最高:可得11个月。

  • 186人看过2024-01-01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事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得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 201人看过2024-01-01

    最简单的一种做法是直接按实发工资数额计发。这种发放方式虽然简单,但实发工资可能包括加班费、福利待遇,另外还可能扣除了代扣代缴的保险金。
    一种做法是按照基本工资计发。这种计发方式会使劳动者得到的二倍工资的差额低于按月实际领取的工资。因为基本工资只是工资总额中的一项,其他项目则根据单位的工资制度来计发。
    另外,在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中,经常会出现奖金是否应包括在内、提成是否应当包括在内、年终奖是否应当包括,还有一些考勤奖、餐补、车补等货币性收入是否应当包括在内的问题。
    因为劳动合同法对此的规定不太明确,所以在实践中各种判决结果都可能存在。有的地方对此专门进行了明确,对哪些应当计算在双倍工资在内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大部分省份则未进行规定。
    正常的工资收入应当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条件下付出的正常劳动而所得的收入。所以,在计算中,加班费是不应当计算在内的,但绩效工资或者奖金则应当计算在内的;其他的一些福利待遇如餐补、车补等也不应当计算在内。

  • 197人看过2024-01-0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的惩罚性规定。所以,即使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从这个意义上说,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否则不管何种原因导致的合同未签订,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
    但是,也存在一种例外情形,即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必支付双倍工资。
    这种例外情形就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也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这种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当然,对于超过时效主张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已经丧失了胜诉权,用人单位也是不必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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