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在公司还没有做满一年的新员工不一定有年终奖。年终奖是福利中的一种,不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终奖要由合同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即使有年终奖,也是按照你的入职月份占比来进行发放的。否则,发不发年终奖,还有发多少,全凭老板的业界良心啦。工作不到一年能拿年终奖吗入职未满一年的年终奖怎么算。
作为新员工,你可以先去问问自己的同事关于年终奖方面的事宜。发不发年终奖还要看你来了公司多久,是快一年还是半年,还是一两个月,一般来讲,快一年的话可能会有年终奖。另外,你还要考虑到公司的性质,是国企、事业单位、外企,还是私企。
通常比较有钱的单位发年终奖的可能性较大。同时,还要结合公司的年终业绩、公司的福利政策和个人的业绩考核这些方面。年终效益好的企业,发放年终奖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
总而言之,年终奖是薪酬福利的形式之一,但是它并不是法律概念。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中会规定年终奖如何处理,是否一定要发放。工作不到一年能拿年终奖吗入职未满一年的年终奖怎么算。
它也不是薪酬的必备项目,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年终奖。但无论如何,所有给年终奖的单位,都期望能对年终奖的发放掌握一定的灵活性,即可以控制给哪些人年终奖,给多少年终奖。
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年终奖是否发放,并未写入劳动法中,意思就是,他并非企业必须给的一个福利或者奖金。有的企业效益好,所以有,并且很多,企业效益不好,则没有。
有的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有年终奖;有的企业,刚去的员工,同样享有年终奖,关键看企业的制度规定和老板的发放力度,还有他的心情吧
多数企业是会根据工作的时间折算的,比如平均拿一个月的年终奖,如果你工作了半年,就拿半个月的。
竞业限制不能够当然延及劳动者配偶。
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其配偶通过意思自治达成合意,约定竞业限制延及劳动者配偶,应该属于合法有效的约定,依法予以保护。
假如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涉及的保密范围及保密程度有必要延及其配偶,也愿意支付其配偶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劳动者及其配偶也愿意参与到竞业限制范围来,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应该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若辞退你的话,若单位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若单位不具有上述情形仍然辞退你,则此时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3、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不可以,要办理离职手续。
最好先和单位协商一下,如果他不同意,而你要走的意志又比较坚定,你就可以随时走,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要保留一些证据。
公司和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走人,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还要补交从你入职到辞职的社保。若公司以你辞职,扣押拖欠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根据劳动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向公司索要从你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到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天的双倍工资赔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作为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他想什么时候走就可以什么时候走,甚至连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这可以说是对于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
所以对于单位来说,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会带来更不利的结果。一个优秀的企业不是通过逃避劳动合同来回避相关义务,那样是无效的;而是应当通过自己有劳动合同的制订权以及规章制度的制订权来约束员工,由此才能为企业获得更大的主动权!
1.不属于,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上人,用人单位招聘童工的,不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童工不属于劳动者。
2.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但并没有对职工放弃签订劳动合同作出了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建议劳动者要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午休时间劳动法是没有规定的,而要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而定,如果没有规定午休的,员工是没有午休时间的。但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并未规定此种情形。所以是否被开除还是要看双方当事人如何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监事并不是法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主体,公司若想要担任监事职位的人员也承担法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作出特别约定,将董事高管所遵循的竞业限制义务也分派给监事。
2.另外,如果监事在公司同时担任着高管,并又有机会接触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必须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防止其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信息,为其自营的公司谋取商业机会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