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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07

    享有

    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权。但是如果股东有出资义务而未按规定出资的,需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17人看过2024-01-07

    劳动合同不能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岗位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变更。

    《劳动法》第十七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即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劳动部的这一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 780人看过2024-01-07
    集体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该为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用人单位报送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 117人看过2024-01-07
    劳务纠纷判决后对方愿意赔偿就会很快,不愿意赔偿,判决书生效后,就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对象根本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执行局能帮忙要到钱之后,法院也会在一定期限内把钱给申请执行人。
  • 114人看过2024-01-07

    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24人看过2024-01-07
    试用期的底薪中会扣五险一金。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 108人看过2024-01-07

    1、员工个人是不可以缴纳五险一金的,应当由企业或者其他主体作为用人单位进行缴纳。

    2、但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但不能缴纳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公积金。因为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公积金只能由用人单位进行缴费。

  • 106人看过2024-01-07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106人看过2024-01-07

    1、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了那么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数额赔偿,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13人看过2024-01-07
    劳动合同法工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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