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除”员工,按现行法律来说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离职时,用工单位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
3、对于给用工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有所限制。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其赔偿,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赔偿。理由是:
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民法的归责原则;
②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种情形外,用人单位是否享有向劳动者索赔的权利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当视为用人单位对该项权利的放弃;
③在我国,立法者的本意是限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赔的权利。
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上公司是必须为员工购买公积金的。单位录用职工的,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个小时,特殊原因下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有几种情况加班时间不受(劳动法41条)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求员工赔偿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典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赔偿以下费用: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自动离职能否不发工资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劳动者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劳动者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入职每个公司所需的材料都不是相同的,一般入职所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一般都是提交复印件;
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
3、提供工资卡的相关信息;
4、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工资不明属于违法行为。劳动报酬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依法应当明确。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的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工资不明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合同工资不明是不是合法
劳动合同工资不明是不是合法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