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每日不得超过1个小时,特殊原因下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有几种情况加班时间不受(劳动法41条)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