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其他相对公司或者员工知道了,对单位是会有影响的,但是因为仲裁文书并没有上网公开,所以别人要知道也比较难。
2、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出现劳动争议,若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采取仲裁方式也是比较合理的方式,这样做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你不必要过多考虑对公司的影响,即使有影响,你原所在的公司也应该自己承担这样的后果,保护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是公司本身应尽的义务。
需要
1.员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保单位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2.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3.根据法律规定社保是我国的强制保险,用人单位是必须给员工缴纳的,即使员工签订了放弃参加社保的协议,用人单位也需要给员工购买社保,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以
1.签订限制时,劳动者可以自愿放弃经济补偿,自愿放弃的,在竞业限制中载明。
2.如果离职后自愿放弃的,可以签订放弃经济补偿的协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支付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后,用人单位是可以继续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
2.违约金除了赔偿属性之外还具有惩罚属性,惩罚属性针对的就是违约方的特定违约行为,并不因此替代了合同义务的履行。
3.具体到竞业限制案件中,劳动者在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而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否则有损用人单位的市场竞争地位,甚至会导致变相鼓励不正当竞争的结果。
1.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到任何单位兼职。
2.此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对劳动者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将此作为劳动纪律中的一条,如果劳动者违反,可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违反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约定违约金条款,则该条款无效。
4.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
5.另外,如果员工的兼职行业实质上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则有可能构成贪污罪或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可以知道: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