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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92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两年以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4616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民法典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 266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分三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36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合同注意事项:
    1、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具备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
    2、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3、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4、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 161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合同的主要内容: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六、费用的支付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八、工伤事故处理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十一、争议解决
    十二、其他
  • 481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的具体流程:
    (一)业务洽谈
    1、与用工单位沟通,介绍本公司性质、劳务派遣的特点、劳务派遣能够给企业带来的优势等;
    2、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岗位和具体状况,到现场实地了解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情况;
    3、了解劳务人员的构成情况、劳务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以及在用工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等;
    4、判断此项业务是否可行。
    (二)拟定劳务派遣合同
    1、根据业务洽谈的具体情况,将拟定好的派遣合同递交至用工单位征求意见;
    2、及时反馈派遣合同的征求意见,确定合同文本及签订日期。
    (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1、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可协助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合同。
    (四)需协助或代理事宜
    1、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手续的办理;
    2、根据用工单位实际需要,可代理招聘广告的文案及平面设计,并代办媒体发布事宜;
    3、代理招聘摊位的办理事宜。
    (五)人员登记及培训
    1、劳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的员工登记表;
    2、对于劳务人员根据用工单位及实际岗位的需要进行用工制度及岗位培训。
    (六)要求劳务人员提供的资料
    1、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毕业证(初、高中毕业生需持技能培训证)、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就业审批表、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
    3、下岗人员应提供:职工调动审批表、委托管理档案合同书、下岗证。
    (七)签订劳动合同
    1、向用工人员解释合肥市百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用工单位、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及相关情况并回答用工人员的问题;
    2、宣讲外派劳务人员规章制度;
    3、填写合肥市百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员工登记表。
    (八)办理录用及调转手续
    根据各类人员的具体情况,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九)办理各项保险手续
    1、首次参保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以前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3、对于未提供资料的员工,应出具一式两份的通知单,通知本人。
    十、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
    十一、办理退工手续.
  • 135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劳务派遣具有三方主体
    在标准劳动关系中,存在两个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单纯的“一对一”模式,没有第三方的介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只需将用人单位作为被诉主体,最终承担责任的也只有用人单位一方。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着三方主体: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给付请求权;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就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可见,相对于标准劳动关系而言,劳务派遣具有三方主体,并且形成了“三角劳动关系”。
    2、存在两个合同
    在劳动派遣中,至少应当存在两个合同:一是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二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同时还要明确双方违反协议的责任。
    3、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在劳动派遣中,派遣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是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但却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相反,用工单位虽然并非劳动合同的相对方,但依据劳务派遣协议,却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这就形成了“雇而不用、用而不雇”的局面。而雇用分离的特点正是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也正是劳务派遣对标准劳动法律关系的最大革新和突破。
  • 130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十一)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十二)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等。
  • 643人看过2024-01-31
    试用期要买社保。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 177人看过2024-01-31
    满足下列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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