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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人看过2024-01-13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 121人看过2024-01-12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121人看过2024-01-12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116人看过2024-01-12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128人看过2024-01-12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115人看过2024-01-12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111人看过2024-01-12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122人看过2024-01-12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107人看过2024-01-12

    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115人看过2024-01-12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
    1、注意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2、企业换人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3、付款方式一定要可靠;
    4、验收如果有异议要及时提出;
    5、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6、解除异议及时提;
    7、对方违约及时止损;
    8、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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