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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人看过2024-01-14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
    1、注意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2、企业换人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3、付款方式一定要可靠;
    4、验收如果有异议要及时提出;
    5、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6、解除异议及时提;
    7、对方违约及时止损;
    8、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4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
    1、注意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2、企业换人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3、付款方式一定要可靠;
    4、验收如果有异议要及时提出;
    5、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6、解除异议及时提;
    7、对方违约及时止损;
    8、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4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
    1、注意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2、企业换人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3、付款方式一定要可靠;
    4、验收如果有异议要及时提出;
    5、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6、解除异议及时提;
    7、对方违约及时止损;
    8、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29人看过2024-01-14
    1、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144人看过2024-01-13
    债权担保的形式如下:
    1、存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为履行担保合同而提前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行为;
    2、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姓名、担保的债权金额和范围、抵押品的名称、抵押品的所有权和抵押日期;
    4、质押,是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使后者享有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
    5、留置,是指债权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直至债务人欠的债务全部还清。
  • 225人看过2024-01-13
    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1、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153人看过2024-01-13
    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1、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137人看过2024-01-13

    债权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153人看过2024-01-13
    担保的一般类别有:
    1、除债务人财产外,人的担保还增加了债务人以外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债权人的优先受偿对象;
    3、金钱担保,除债务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金钱的得失与债务是否履行有关。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 132人看过2024-01-13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3、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4、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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