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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人看过2024-01-18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关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时,无论是丧失权利或负担义务,纵使其在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亦不属于能获得法律上的利益。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一)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的种类;

    (二)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 202人看过2024-01-18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
    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
    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
    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4、责任形式不同。
    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5、赔偿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足以使另一方对其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后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且仅限于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
  • 146人看过2024-01-18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要由权利人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究才有效。

  • 131人看过2024-01-18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 135人看过2024-01-18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典中,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依新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 185人看过2024-01-18

    合同签约后的生效时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三、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四、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

  • 124人看过2024-01-18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分为两种情况: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

    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早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间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 204人看过2024-01-18
    1、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只要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让劳动者继续工作,并且不再支付工资,那么双方劳动合同即已实质性解除。劳动者就可以去新单位工作了,也可以由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一般采取当月缴纳下月费用并设定一个缴费的截止日期,在截止日期后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费用就会出现已缴纳的情况,这是征收机构操作上的规定导致的,对劳动者并非是不利的,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后由劳动者补给单位。
  • 121人看过2024-01-18

    合同解除条款书写: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条款的,可以约定合同解除条件、解除时间等;

    2.约定解除的情形出现后,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解除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2种情形。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128人看过2024-01-18
    解除合同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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