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双方在合同是可以约定不得转让债权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利益保护是有帮助的,进行借贷活动时,一般要签订书面合同的。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劳动合同主要约定有: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合同逾期后,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补充协议的时间都是与正式协议一致的,不必非要凑整数,比如正式协议是两年,补充协议什么时候签都无所谓,只要截止日期与正式协议一致就可以了。其实,除非在补充协议条文中明确规定其有效期不与正式协议保持一致,否则,补充协议在正式协议失效之时是自动失效的。
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
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即补充合同中与主合同相冲突的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
3、双方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原合同的效力范围,明确补充主合同是在原来的范围之内生效还是有所变动、如何变动等。
1、发包人变更工程量;
2、发包人的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发包人变更设计文件;
3、发包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提供建设材料、设备或者工程进度款;
4、发包人未能进行中间工程和隐蔽工程条件的验收并办理有关交工手续;
5、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保障建设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致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