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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人看过2024-01-2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符合工伤死亡认定条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死亡认定,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工伤事故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造成劳动者受伤或伤残,另一种情况是导致劳动者的死亡。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根据单位购买的工伤保险要求进行赔偿。

  • 117人看过2024-01-24

    要式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项: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

  • 120人看过2024-01-24

    可以解除。

    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如下:

    (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 117人看过2024-01-2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221人看过2024-01-24

    1、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佣关系并不是必需签订书面合同,雇佣关系可以口头协商,所以有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合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3、前面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120人看过2024-01-24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职工在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以参加一些考试,如果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职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随之终止。如果过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作上述约定,职工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后,可以与企业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29人看过2024-01-2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否正规,要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成,是否包括劳资双方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201人看过2024-01-24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单位要提前通知劳动者,按照一般情况,企业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与劳动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两种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 120人看过2024-01-2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联营体经过清算清偿债务有剩余的,按照约定或联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联营体经清偿债务有剩余的,一般依据出资额或者约定分配剩余财产。

    (一)联营体为企业法人的,联营体因联营合同的解除而终止。联营的财产经过清算清偿债务有剩余的,按照约定或联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联营体为合伙经营组织的,联营合同解除后,联营的财产经清偿债务有剩余的,按照联营合同约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清退投资,分配利润。联营合同未约定,联营各方又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二)在清退联营投资时,联营各方原投入的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已不存在或者返还原物确有困难的,作价还款。

    (三)联营体在联营期间购置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不能分割的,可以作价变卖后进行分配。变卖时,联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四)联营体在联营期间取得的商标权、专利权,解除联营合同后的归属及归属后的经济补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商标权应当归联营一方享有。专利权可以归联营一方享有,也可以归联营各方共同享有。联营一方单独享有商标权、专利权的,应当给予其他联营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 116人看过2024-01-24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联营合同解除后,联营体为法人企业的,双方清偿债务后有剩余的,按合同约定或者出资比例分配财产,联营体是合伙经营的,一般按联营合同约定的盈余分配比例。关于联营合同解除后的财产处理问题

    (一)联营体为企业法人的,联营体因联营合同的解除而终止。联营的财产经过清算清偿债务有剩余的,按照约定或联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联营体为合伙经营组织的,联营合同解除后,联营的财产经清偿债务有剩余的,按照联营合同约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清退投资,分配利润。联营合同未约定,联营各方又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二)在清退联营投资时,联营各方原投入的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已不存在或者返还原物确有困难的,作价还款。

    (三)联营体在联营期间购置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不能分割的,可以作价变卖后进行分配。变卖时,联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四)联营体在联营期间取得的商标权、专利权,解除联营合同后的归属及归属后的经济补偿,应当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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