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合同事务
  • 120人看过2024-01-24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知:

    一、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

    二、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

  • 131人看过2024-01-24

    1、在履行口头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各方口说无凭、各执一词,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虽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不尽完善,也可能产生各种法律风险,常见的情况包括:

    (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容易引发履约成本增加,买卖标的物运输过程中风险承担者不明的问题;

    (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

    (3)货物运输方式或损失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确,容易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货损风险;

    (4)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出现货款支付条件无法达成一致;

    (5)货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拖延支付货款;

    (6)货款支付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

    (7)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诉讼过程中计算损失无标准可依,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

    (8)忽视管辖法院,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9)签字、签章效力存在瑕疵,可能影响合同效力的问题。

  • 129人看过2024-01-24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知:

    一、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

    二、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

  • 114人看过2024-01-24
    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保证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
  • 122人看过2024-01-24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赔偿损失,有过错的合同当事人对因自己的过错给相对方造成损失负赔偿责任;

    3、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 131人看过2024-01-24

    无效合同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1、返还财产,当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具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赔偿损失,有过错的合同当事人对于因自己的过错给相对方造成损失需要负赔偿责任;

    3、将所得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 123人看过2024-01-24

    一般无效。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就因此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其效力的产生与消灭依据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是对主合同中债权的担保,当主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时,其债权也就不存在了。

    根据2024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41人看过2024-01-24

    一、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的情况,那么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二、如果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三、如果主合同无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无效。

  • 118人看过2024-01-24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

    1、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115人看过2024-01-24

    (一)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

    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

    (二)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