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履行合同条款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将有以下权利:
1、守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一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4、没收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5、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解决违约的办法。
确定合同履行地点的方式是: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
2、合同约定不能确定的,可以协议补充;
3、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无法确定的,依照合同标的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为:
1、承揽人需按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定作人需按约定承担提供材料等辅助义务,并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给承揽人;
3、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1、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属于违约行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且明确不会继续履行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对方不履行合同就违法了,按违法处理,还要支付违约金,可以起诉。
瑕疵履行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但其履行存在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致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的情形。
瑕疵履行在中国立法中称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瑕疵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的一种形态。与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相比,瑕疵履行虽然履行不完全,但尚有可认为履行的行为,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则属于无履行的消极状态。不完全履行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叫作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且因其瑕疵而致债权人受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害的情形。加害给付和瑕疵履行有一些差异。
集体合同审查的程序:
1.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收到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书后,负责登记、编号。
2.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将集体合同书分别送交集体合同审查小组各成员单位审查,各单位提出意见后,其审查人及主要负责人签字。
3.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汇总并综合提出审查意见,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负责送交集体合同双方代表。
4.当审查意见不一致或对签约行为、合同条款的确认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以及遇到其他重大问题时,可召开审查小组联席会议讨论解决。
5.集体合同双方根据审查意见,对集体合同进行修订的,由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商各审查单位确认,并负责办理备案。
这12项法定免责事由是:
(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2)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3)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4)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5)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6)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
(7)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
(8)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10)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11)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12)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