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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0人看过2024-01-24

    一、合同履行的期限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

    但履行期一般并不包括质保期。货物的质量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每类商品的质保期国家或行业一般都有规定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一般只能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才能表现出来,出了质量问题仍是违约,违约方应该赔偿。有些特殊的商品在履行期内就能发现问题的,若根本没有使用,可以立即退货或换货就是了。

    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在签订合同明确履行期限是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履行期限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包括交货时间和付款时间。

    二、质保期限

    而质保期限与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质保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在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满后才发生,当然在特殊的合同中比如长期性合同而产品是在跨度时间较长的期限内分次履行的,而产品又属易腐变质的产品的情况下,可能产品在质保期内便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时就可能还仍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

  • 123人看过2024-01-24

    1、用途

    规定贷款的使用范围,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

    2、明确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是贷款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具体货币数量,这是计算贷款利息的主要依据。

    3、贷款类型

    按贷款人的不同,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按归还期限的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按贷款的安全保障性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4、规定贷款期限

    指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

    5、贷款利息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

    6、还款内容

    贷款合同对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期限和方式一般都有具体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合同中对于提前还款也有限制。

    7、先决条件

    涉及贷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先决条件的目的,是为了使贷款人在收到令人满意的书面证据和有关文件,证实有关贷款合同的一切法律事宜已经安排妥帖,比如提供营业执照、必要的授权书的副本、项目协议等。

    8、陈述与保证

    贷款合同中通常会为借款人规定严格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即要求借款人对其法律地位和交易的授权、政府审批、诉讼状况、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项目合同情况、违约情形等多方面内容做出陈述与保证。

    9、违约

    贷款合同中的违约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违反贷款合同本身的约定,如到期不还本付息、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对事实的陈述与保证不正确等,另一类是所谓预期违约,即从某件事件的征兆看来,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其终归是要违约的这类。

  • 145人看过2024-01-24

    签合同不一定要盖章的。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份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确认方式,可以是由双方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三种方式,所以签合同是不一定需要盖章的。

    当然,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最好能盖单位公章,以免以后产生纠纷。

  • 199人看过2024-01-24

    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

    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用和解和调解的方式能够便捷地解决争议,省时、省力,又不伤双方当事人的和气,因此,提倡解决合同争议首先利用和解和调解的方式。

    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人也不能强迫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124人看过2024-01-24

    承诺期限是受要约人成立合同的权利的存续期间。承诺的期限依据要约是否定有承诺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约定有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二是未约定承诺期限或者要约有效期的。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要约的有效期的,受要约人应当遵守该期限。明确规定承诺期限的,则在该期限内,受要约人的承诺应当到达要约人始为有效。要约有效期,应当视为承诺期间,但一般的,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承诺的,该承诺应当为有效。而非以到达要约人为要求。承诺期限可以是一定时间,也可以确定为到某日为终止。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 123人看过2024-01-24

    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一、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包括一方不得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二是不得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者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同的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

    二、技术转让合同的内容复杂,涉及转让技术的范围、转让的对象、受让人使用技术的方式和范围、技术的保密、使用费的支付等,为了明确责任,分清权利义务,订立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116人看过2024-01-24

    适用免责条款的注意事项:

    (一)在合同订立阶段,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1、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责条款发生效力的前提。一个无效的合同,免责条款是不可能发生效力的。

    2、免资条款必做成为合同的组成都分。必须载于合同文本之上,或能够举证证明被免责条款的口头合同的部分。

    (二)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

    (三)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 122人看过2024-01-24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 127人看过2024-01-24

    1.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履行义务,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只有在此种不符合同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货物,而且关于替代货物的要求,必须发出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

    2.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通过修理对不符合同之处做出补救。修理的要求必须与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

    3.买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让卖方履行其义务。除非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声称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买方在这段时间内不得对违反合同采取任何补救办法。

    4.卖方即使在交货日期之后,仍可自付费用,对任何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但这种补救不得造成不合理的迟延,也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无法确定卖方是否将偿付买方预付的费用。

    但是,买方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5.如果卖方要求买方表明他是否接受卖方履行义务,而买方不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对此一要求做出答复,则卖方可以按其要求中所指明的时间履行义务。买方不得在该段时间内采取与卖方履行义务相抵触的任何补救办法。

    卖方做出的要求或通知,必须在买方收到后,始生效力。

  • 113人看过2024-01-24

    (1)内容具体确定。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是能够确定的;受要约人一般也是特定的,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受要约人)所作出的含有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旨在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并成立合同,只有要约人是特定的人,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要约必须经过相对人的承诺才能成立合同,因此要约必须是要约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对不特定的人作出又不妨碍要约所达目的时,相对人也可以是不特定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的内容必须能够表明:如果对方接受要约,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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