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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6人看过2024-01-01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以用公章当合同章用

    企业不同的印章有不同的用途,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专门用于签订合同用的,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而公司的公章是所有印章中效力最高的,因此公司的公章是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用于签订合同的。

  • 129人看过2024-01-01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形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即: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不违背公序良俗。

    4、以一定形式订立,具备相应条款。

    5、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136人看过2024-01-01

    合同成立不能代表着合同生效:

    ①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一时间;

    ②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③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④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实现而定,即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⑤合同成立后效力处于悬空状态,能否生效要看合同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即效力待定的合同。

    ⑥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也即无效合同。

  • 150人看过2024-01-01

    1、无权处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合同是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是否具有效力要依据权利人是否追认而定的。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122人看过2024-01-01
    解除货物采购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在以下条件下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59人看过2024-01-01
    合同解除追究违约责任。

    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所以合同解除后存在违约的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而不是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42人看过2024-01-01

    1、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不需要重签合同。

    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原来已经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


  • 170人看过2024-01-0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额退赔的,如果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134人看过2024-01-01

    当事人请求变更撤销合同应当在一年内。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254人看过2024-01-01

    满足条件是可以的。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育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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