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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9人看过2024-01-03

    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签订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民法典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2、要约的形式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3、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诺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2、承诺应具备以下几点:

    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第二、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第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3、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4、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民法典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

  • 128人看过2024-01-03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 137人看过2024-01-03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 153人看过2024-01-03
    事实合同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并未签订书面的协议,但是已经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交易形式。事实合同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予以接受,但是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主要义务的认定是关系到是否成立事实合同关系的决定因素,一般而言,法院可根据双方交易行为的主要标的来确定主要义务,附随义务的履行不能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另外,主要标的的交付必须是达到了大部分主要标的完成交付时才能认定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主要标的的极少部分交付不能认定事实合同关系成立。
  • 132人看过2024-01-03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以要约与承诺达成合同后又协商签订合同书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已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 122人看过2024-01-03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四十五条规定,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一个法律事实的判断问题,关系到合同的存在与否;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它是一个法律评价问题,关系到合同能否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合同成立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体现合同自由原则;合同生效则体现国家的价值判断,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一规定显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充分条件,需要待出借人借出款项后合同才生效。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大多为无偿合同,出借人并不因此享受任何利益,如使其因承诺而背负合同义务,显得过分严苛;另一方面,出借人不提供借款一般也不会给借款人造成损失。
  • 339人看过2024-01-03
    把劳动合同转到另一家公司,有几种方式:

    1、先解除原单位老合同再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的,这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2、因公司改制、合并等方式过渡的是合法的。

    这是公司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方式。

  • 124人看过2024-01-03

    (1)签订联营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联营合同一般应有一定期限,少则一年多则十几年几十年。联营合同不管属何种类型,均不属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因此,签订联营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然,与联营有关的部分,如联营组织章程、有关成立的批文、文件、投资凭证等书面资料也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2)签订联营合同应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签订联营合同一般应有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联营合同签订之前应周密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有关社会经济信息的预测。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论证,对联营伙伴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还可草拟出意向书或联营合同条款等,而后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到要约后,对提出要约的条件进行研究、决定,并在要约期限内及时答复要约方而进行承诺。如经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即可正式签订合同。

    (3)签订联营合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审查。

  • 129人看过2024-01-03
    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二、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除外

    三、受委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权;

    四、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 122人看过2024-01-03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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