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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人看过2024-01-29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9

    租赁合同没到期的,不能单方终止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单方终止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 128人看过2024-01-29

    订立保证合同需要如下条件:
    1、适格的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保证合同的内容: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选择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 146人看过2024-01-29

    做担保人的条件如下: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7、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155人看过2024-01-29

    适用一般保证的条件如下:
    1、符合一般保证的形式:
    (1)、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2、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3、有效的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278人看过2024-01-28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违约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约行为,或者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的情况。前者如买卖合同中,供方提供的标的物有缺陷,同时买方并非出于标的物有瑕疵而无故迟延付款,即为双方都有违约行为。

    要注意,双方的违约行为一定是各自具有不同的动机和目的,而不是互为因果关系,并非是因对方瑕疵履行,另一方则拒绝付款,这种情况不应看作另一方违约,而是其获得的应有权利。后者如保管合同中,保管方疏于管理,而委托方隐瞒了货物易燃这一自然属性,使保管方在未采取相应防火措施条件下引起货物灭失,这种情况即为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


  • 131人看过2024-01-28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将可以撤销的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限定再如下范围: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债务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三)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所谓有害于债权,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清偿能力的减少,以至于无法满足债权的要求给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断标准。否则,即使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处分行为,但其资力雄厚,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四)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

    (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

    即只要撤销权结果能够使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以保全,使债权人的债权完全实现,债权人就不能再对债务人的其他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

    (六)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 150人看过2024-01-28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可见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而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另外,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的,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约定。
  • 133人看过2024-01-28
    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 126人看过2024-01-28

    承租人不可能再支付租金的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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