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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人看过2024-01-27

    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核心关注两个点:具备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风险承担能力是指具有一定的资金量的人群,并且资产是以金融资产为参考的。说的简单点,不考虑房子、车子、设备等这类固定资产。门槛的设定,就是将一部分不具备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排除在外,以免这部分人群铤而走险。而风险识别能力,就是要求投资者对私募基金有一定的认识。或者说从另外一个层面,反向督促从事私募基金募集的相关人员和机构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投资者教育。

  • 134人看过2024-01-27

    认股权证的性质是什么

    1、期权性:认股权证本身是一种认购普通股的期权,它没有普通股的红利收入,也没有普通股相应的投票权。

    2、是一种投资工具:投资者可通过购买认股权证获得市场价与认购价之间的股票差价收益,因此它是一种具有内在价值的投资工具。

  • 100人看过2024-01-27

    如果投资者为外国个人,而中方这边也是个人的话,那么只能以中外合作的形式,可以注册为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企业。

    外资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伙,外资独资)

    1、需要确认你们公司的股东数量,分别都是什么性质的股东(自然人还是非自然人)

    2、其次中方自然人不可以和外籍自然人成立公司。

    3、外资股东成立的条件,独资外籍自然人或者非自然人,中方企业和外籍自然人,或者企业,不可以都是自然人。

    4、成立的流程和内资流程基本一致,就是多了一个商委的一个外资批复证明,其次注册资金多元化。

    5、外籍人需要提供在中方的实际居住地址,提供公证处的公证书。


  • 100人看过2024-01-27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应以股权变更登记为准。即使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签订,只要股权变更登记没有完成,企业不需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 134人看过2024-01-27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 100人看过2024-01-27

    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则比较复杂。

  • 100人看过2024-01-27

    1、企业所得税

    2、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3、印花税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一、增资扩股的优点

    1、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经济实力增强。

    2、可以通过增资扩股的手段来调整股权结构和股东持股比例。

    3、增资扩股可以提高公司公信力,使企业获得某些法定资质。

    4、引进战略投资者。

    二、增资扩股的缺点

    1、程序复杂

    2、公司增加资本后如果股东将来缺钱,不能从公司中撤出注册资本。

  • 100人看过2024-01-27

    需要缴纳。

    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一、《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规定,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只有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的条件时,才能称之为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的规定,既便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会存在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和依法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文试结合相关实例,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中上述两种不同发行方式产生的股票,分别论述其交易(转让)的法律适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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