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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人看过2024-01-27

    股权收购评估方法

    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

    1、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可分为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收益资本化法。现金流量折现法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将来的预期现金流量,并以一定的折现率将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从而计算出企业的价值。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预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对稳定的收益,以资本化率转换为企业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此方法运用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经营进入稳定时期,收益达到稳定水平,或其增长率基本固定。

    2、市场法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在市场上已有可比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价值的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例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各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得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

    3、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具体来讲,成本法就是将企业的不动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采用具体的评估技术方法分别进行评估,然后将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相加,得到评估值。采用成本法评估整体企业价值,首先应明确企业资产评估的范围,此外,还应明确企业整体资产的内涵,是企业总资产价值还是净资产价值。如要评估净资产价值,还需对负债进行审核评估,用企业总资产的价值减去负债的价值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个人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是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这里的免征与不征是不同的,免征是指个人转让上市企业的股权本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只是因为国家照顾个人,免于征收。

  • 100人看过2024-01-27

    《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规定,自1994年起,个人买卖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131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如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里面的违约责任条款中一般会规定违约金。对于股权转让,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支付多少的违约金,只规定了普遍违约金的上限,不只包括股权转让的违约金,也包括其他方面的违约金。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明确了违约金的一个特征,也就是惩罚性,保证的是遭受违约的一方不遭受损失。具体实践中,不管是什么合同,合同的违约金上限一般不高于受违约方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该条中同时规定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整。

  • 115人看过2024-01-27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是什么意思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公司持有的商品条码,仍由B公司持有,而不因公司股东或股东股份数量持有情况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改变。商品条码持有人未发生变化,其使用权当然也未发生转移。

  • 100人看过2024-01-27

    法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1、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以不超过持股企业账面分属为股权转让人的实有金额为限),属于该股权转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者)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2、实践中,由于某些投资单位拥有被投资单位债权和留存收益分配权虽然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但在现实操作中按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股权后不会让股权转让者再拥有股权转让前所拥有的债权和留存收益分配权,那么,股权转让方如何处理和操作股权转让事务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才是合法节税的呢?

    例:甲乙两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下称甲方)向乙公司(下称乙方)实缴出资额300万元(占乙公司注册资金1200万元件的33%)现甲乙双方达成股权重组意向:甲方同意以1400万元价款将其在乙方的33%股权转让给乙方,此时,乙方当期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560万元、盈余公积金余额830万元(已按规定留存注册资金的25%后的余额)长期应付款(甲方债权)余额551万元,甲方应如何处理该项股权转让业务。

    第一种处理方法: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协议已获股东会批准通过)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1400万元,约定甲方放弃拥有的债权和留成收益分配权。甲股权转让后将1100万元(1400万元-300万元)视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363万元(1100万元*33%)。

    第二种处理方法:乙方同意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先期向甲方偿付及兑现甲方的债权和留成收益分配权,后期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协议已获股东会批准通过)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390万元。甲方按股权转让协议在取得390万元股权转让费用之前,应先期一个月收回在乙公司的债权551万元,并先期分回股利185万元(未分配利润560万元*33%),盈余公积金亦按特情分得274万元(830万元*33%),总计1400万元甲方股权转让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390万元-3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29.7万元(90万元*33%)。

    综上所述,不同的处理方法有着不同的处理结果,必然产生纳税差异额。第一种处理方法是草率和吃亏的,从而导致企业要多缴企业所得税333.3万元从税法公平税赋角度讲,显然对企业来说是不公允的,因为,甲方既然已退出对乙方的全部投资额,那么,对甲方而言其在乙方的债权和所有者权益都属于甲方应当享有的正当免税应得利益,其中的债权也可归结或视同为甲方的投资成本。

    有限责任公司是常见的一种公司形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公司股东之间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7

    法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1、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以不超过持股企业账面分属为股权转让人的实有金额为限),属于该股权转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者)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2、实践中,由于某些投资单位拥有被投资单位债权和留存收益分配权虽然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但在现实操作中按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股权后不会让股权转让者再拥有股权转让前所拥有的债权和留存收益分配权,那么,股权转让方如何处理和操作股权转让事务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才是合法节税的呢?

    例:甲乙两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下称甲方)向乙公司(下称乙方)实缴出资额300万元(占乙公司注册资金1200万元件的33%)现甲乙双方达成股权重组意向:甲方同意以1400万元价款将其在乙方的33%股权转让给乙方,此时,乙方当期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560万元、盈余公积金余额830万元(已按规定留存注册资金的25%后的余额)长期应付款(甲方债权)余额551万元,甲方应如何处理该项股权转让业务。

    第一种处理方法: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协议已获股东会批准通过)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1400万元,约定甲方放弃拥有的债权和留成收益分配权。甲股权转让后将1100万元(1400万元-300万元)视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363万元(1100万元*33%)。

    第二种处理方法:乙方同意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先期向甲方偿付及兑现甲方的债权和留成收益分配权,后期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协议已获股东会批准通过)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390万元。甲方按股权转让协议在取得390万元股权转让费用之前,应先期一个月收回在乙公司的债权551万元,并先期分回股利185万元(未分配利润560万元*33%),盈余公积金亦按特情分得274万元(830万元*33%),总计1400万元甲方股权转让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390万元-3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29.7万元(90万元*33%)。

    综上所述,不同的处理方法有着不同的处理结果,必然产生纳税差异额。第一种处理方法是草率和吃亏的,从而导致企业要多缴企业所得税333.3万元从税法公平税赋角度讲,显然对企业来说是不公允的,因为,甲方既然已退出对乙方的全部投资额,那么,对甲方而言其在乙方的债权和所有者权益都属于甲方应当享有的正当免税应得利益,其中的债权也可归结或视同为甲方的投资成本。

    有限责任公司是常见的一种公司形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公司股东之间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7

    如何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

    股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不同的财产,所以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分开的,不能通过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27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没有可比性,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但国家规定评估增值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二是企业兼并,也就是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如果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则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被购买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个体户签订股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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