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2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纳税。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甲企业需将该项股权转让所得并入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由投资者分别缴纳所得税。

    该项股权投资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出资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合伙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同时,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在取得该项股权转让收益时,应作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该项投资是以自然人投资者个人的名义出资的,取得该项股权转让收益则不属于该合伙企业的收益,需要按照《个人所得法》中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100人看过2024-01-27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股东一方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此外,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首先,与法律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资收购国内企业股权必须经过核准一样,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资股权的转让也要经过原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批准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违法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也即外资股权的转让合同的生效以原政府核准部门的核准和工商登记为必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虽然理论上对以办理工商登记作为外资股权转让的有效条件之一有不同意见,但在实践中,仍然应当遵循现行法律的规定。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毫无疑问,外商投资者的出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出资。否则,其股权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国家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外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意味着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设立外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

  • 112人看过2024-01-27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吗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股权置换是指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并且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 100人看过2024-01-27

    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

    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参见《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六)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一、股权转让委托协议书范本

    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地址:,委托人股权比例及出资资金:。

    受托人:,身份证:,地址:。

    委托人是XX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依法持有目标公司XX%的股权。现根据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XX年XX月XX日前将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XX有限公司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权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五、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及手印:

    受托人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


  • 157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吗

    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有一定影响,股权转让对于股票来说有可能会利好,也有可能利空。具体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整体分析而定,并不能单方面去看待。

    首先股权转让是一种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方式,在市场中经常会出现。表示公司股东把自己的股东权益依法有偿的转让给别人,使别人取得公司股权。可以简单的理解成公司股东卖出股权换取资产。

    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话,不同的情况对股票的影响都有所不同。如果股权转让与二级交易市场,大概率会引发二级交易市场的投资者炒作,就是业内所指的“炒壳”。

    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后,获得的资金并未对上市公司业绩有任何好处,后续对股价有影响,影响是说明股东对公司未来信心不足,或将引起股价下跌,是利空消息。反之,获得的资金后使上市公司业绩暴增,那么会利好与后续股票价格的上涨。

    总体而言,股权转让对于股票来说有可能会利好,也有可能利空。具体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整体分析而定,并不能单方面去看待消息。

  • 138人看过2024-01-27

    如何评估和认定股权架构是否科学

    1、股权结构简单明晰

    “明晰”是指股东数量和股比、代持人、期权池等;“简单”是指股东不要太多人,初创公司最科学的配置是3个人,这样在沟通方面会有缓冲地带,建议人数不要太多;

    2、存在一个核心股东

    也就是有一个老大,要有带头大哥,如果股东当中,谁说话都算数,就等于都不算数

    3、股东资源互补

    也就说:我少不了你,你少不了我,彼此互相帮衬,如果功能职责太过接近,一定会发生纠纷,最后很容易另起炉灶;

    4、股东之间信任合作

    彼此各自独当一面,各干各的活,互相不干涉,彼此信任,背靠背。

  • 100人看过2024-01-27

    1、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协调→审批→发文→换证(换证后企业必须在30日内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过程。

    2、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书

    (2)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4)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5)验资报告

    (6)审计报告

    (7)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8)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10)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11)新股东的注册证明和身份证明

    (12)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和副本2)

    3、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方转让股权,需要在外汇局办理的程序

    (1)股权变更企业向其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或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汇局申请开立资产变现专用账户;

    (具体流程及表格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网站上下载,进入“资本项目办事指南”→“市场业务”→“股权转让业务核准”→“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个人持有境内企业的股权”下载《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开立申请表》。)

    (3)外汇资金从境外汇入后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外汇资金入账核准手续;

    (具体流程及表格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网站上下载,进入“资本项目办事指南”→“市场业务”→“股权转让业务核准”→“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个人持有境内企业的股权”下载《转股收汇入账申请表》。)

    (4)外国投资者申请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

    (具体流程及表格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网站上下载,进入“资本项目办事指南”→“市场业务”→“股权转让业务核准”→“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个人持有境内企业的股权”下载《转股收汇登记申请表》。)

  • 100人看过2024-01-27

    任何股权均可以0元转让,无论新三板还是主板股票。

    但是0元转让并不多见,经常见到1元或者低价位转让的案例,前者是无偿赠与,后者是有偿买卖。一块钱事实差别虽不大,法律性质则不同:

    (1)0价格转让股权,很可能会构成无偿赠予股权;

    (2)为了逃避债务而0价格转让股权,转股行为可能会被撤销;

    (3)0对价转让股权,税务局可能不会认可。

    因此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常会以形式上的1元转让方式,而不是0元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2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历义务,其他股东或公司要求其补足出资,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是对公司侵权行为,公司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适用《民法典》第188条之规定。股东因此提起代表诉讼的,亦适用该规定。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