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代表的,不需要转让股权,变更法人代表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织梦内容管理系统外商投资者境内企业股权境外交易也应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税率为万分之五,纳税人为书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分别纳税。
1、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2、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年度一次性扣除。
3、投资方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
4、被投资方的会计处理:被投资方因是股东变更,因此不作会计处理,应到工商局作股权变更手续。
(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一、受让方股款一次到位的会计处理
1、受让方通过公司再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股权转让交割,受让方汇入公司股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同时:
借: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
借: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贷:银行存款
(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二、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
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入账:
借: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元×0.05%=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一)营业的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般政策规定
“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委托书范本(一)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我是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拟将股权的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到___________________名下。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为代理人,在代理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月_____?日办理如下事宜:
全权办理转让上述股权的有关事宜,代签合同、股东会决议等文件,并代办相关的公正、工商、税务变更的一切手续。
代理人在期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的办法:
一、加强预防措施,即相关机构应当及时设立、更改、增加相应的法律规定,增加限制大股东相关权利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特别条款;
二、严厉打击措施,即相关机构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机制,切实对侵权行为起到事后监督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