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3、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受让股权公司首先应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2、聘请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有效股东会决议。
6、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并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7、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8、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9、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0、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不同意变更法人解决方法:
首先,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需要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如果没有相关资料的,工商局也不会受理该变更申请。
其次,如果公司股东不同意变更的,你可以通过给公司设置障碍或者殆于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让公司让步。比如撤销对原来执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人员的授权等。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公司股东变更办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在以上股东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难点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之一是如何确定股份转让价格。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只以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转让股份的价值。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实收资本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按公司所有者权益来确定;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来确定(评估报告一般应经公司董事会或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转让、受让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协议价。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三种方法提供了社会公允的股权转让价格,最为可取。并且我国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当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一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时必须通过法定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且评估报告应由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确认。
由变更后的股东负责。
股权转让不需要董事会的同意。但是需要经过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并且应当制作书面的通知书,告知其他股东,通知书内应当载明转让的份额、价格、时间、付款方式等信息,其他股东收到通知书后,在同等条件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三十日内未答复,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可以。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可以不进行股权转让。也就是说,辞去法定代表人身份,不一定伴随着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