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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7

    股权转让协后工商变更需要的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同时第六十九条规定了如果不及时变更登记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不可以,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公司章程有特殊约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办理。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 100人看过2024-01-27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00人看过2024-01-27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要分三种情况

    其投资成本的计量不同: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对方账面价值入账,与本方支付的账面价值存在差额的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

    3、非企业合并取得,按本方支付的公允价值入账。

    二、持有期间的处理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1、成本法下,对方发放投资前的股利减少投资成本,超出部分作为投资收益,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收益;

    2、权益法下,

    (1)如果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对方的份额,则其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同时调增投资成本;

    (2)对方实现利润,按应享有部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宣告发放时,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3)对方亏损时,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如果存在)、预计负债(如果还需额外承担),实现盈利后按相反的顺序和方向做。

    三、处置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

    银行存款;按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贷记:成本、损益调整、其他变动;

    按收款额与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如果涉及记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还要从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其应予计提的减值准备;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定其应予计提的减值准备。有关减值准备金额的确定及会计处理见本书第九章“资产减值”及第二十三章“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内容。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不允许企业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

  • 100人看过2024-01-27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

    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除以上两点之外,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还要注意一点,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则以章程规定为准。

  • 100人看过2024-01-27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但不影响保证责任的承担,由企业法人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企业法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7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

    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除以上两点之外,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还要注意一点,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则以章程规定为准。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个人股权转让是否要交税?需要缴纳多少的税?

    个人股权转让是否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是以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30号)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另外,对股权转让还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 100人看过2024-01-27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限制包括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股权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27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先通过协商来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如果协商不成的,再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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