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欠款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欠款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法人个人欠款应该谁来偿还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民法典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法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私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
三、公司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大股东的股份被轮候冻结是个大利好。在三年之内不与股票投资人争利。
1、股权轮候冻结:对其他执行法院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有登记的财产,执行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登记。查封、扣押、冻结撤销或者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转为查封、扣押、冻结”,如果通俗一点,不妨理解为“多个债主上门,讨债轮流来”。公司本身出了问题才会给法院股权冻结,短期是利空,以后重组要另算。
2、轮候冻结是指已经被法院冻结的存款和股权。如果其他法院也要求冻结,只要以前的冻结被解除,预先登记的轮候冻结将自动生效,无需等待新的冻结程序完成。通俗地说,可以理解为“多个债权人上门,轮流收债”。冻结股权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大股东质押股权融资,但最终因经营困难和金融危机引发债务纠纷,随后被起诉至法院,导致股权被冻结;第二,要求大股东为他人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股权被冻结。还有一些公司的股权因为“奇怪”的原因被冻结。
3、股票冻结是买入股票当天不能卖出,次日卖出也不能取钱,卖出第二日资金才解冻,可以取钱。申购也要冻结资金,中签结果出来后返款解冻。
股东变更需要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事项以及时限与权限;4、公司章程修正案;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当年盈利时,股东分红是用当年净利润来分,一般公司的净利润可以应先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净利润才可以全部或者按照比例用于股东分红,否则,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如果公司当年度亏损,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盈利时,公司也可以对股东分红。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是: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的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起诉,请求解散公司。
根据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是分开的,债权人是不能起诉股东的。
一、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2)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4)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者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6)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以及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