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8人看过2024-01-02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的职权依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不可以不设股东会。
  • 109人看过2024-01-02
    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股东来说如果没有在公司上班那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在公司上班那就需要和普通员工一样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也要遵守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
  • 661人看过2024-01-02
    1、法人是由人组成的组织,通过法律人格化,具有独立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他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公司承担。
    例如: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产生法律效力。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3、特征:法人是集合性主体,法人是人的集合体与财产的集合体的有机统一;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
    4、法定代表人是依据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5、特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法定的或章程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确定的法律概念,是特定的某个自然人。
  • 109人看过2024-01-02

    股权激励是否需要工商登记变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股权激励对象是公司现有股东,且未造成股东姓名变更的,则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非公司股东获得股权奖励,且公司和激励对象都愿意成为工商登记的股东,则需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因公司股东名称变更,则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事项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或姓名,而不包括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如果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公司现有股东,且未引起股东名称变化,则无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154人看过2024-01-02
    1、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法律依据
    若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控制股东不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而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又拒绝或者怠于对不法侵害人提起诉讼,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何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中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就是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门槛。
    2、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
    还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中的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尽量赋予董事会或监事会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机会,同时又规定了例外情形。根据该法第151条第2款之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适格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
  • 129人看过2024-01-02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实行共同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 107人看过2024-01-02

    不能。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原股东身份,不需要变更股东。只是股权质押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明该股权经过质押了,存在权利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15人看过2024-01-02
    股权作为股东的动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无需经过公司同意即可对股权进行质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些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 110人看过2024-01-02

    公司亏损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亏损,股东以出资额的比例为限承担亏损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合伙公司中,普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 112人看过2024-01-02

    民法典对公司成立前怎样签订租赁合同没有作出规定,公司成立前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公司不能签订租赁合同,但可以以股东或者设立人的名称签订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的成立】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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