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务操作中“阴阳合同”的效力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阴合同”签订在前,“阳合同”签订在后,纠纷出现后当事人往往主张后签订的“阳合同”变更在先签订的“阴合同”导致纠纷;甚至因规避税收征缴被行政处罚等。因此,认定此种“阳合同”的效力不能简单的从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认定,应当考虑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规定的五种无效合同的情形,股权转让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无论是为了规避税收,还是规避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签订的“阳合同”,均可适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规定,来认定“阳合同”的效力。应当注意的是,在实务中“阴阳合同”在签订时往往只是价格条款不一致,其他条款是一致的,或者“阳合同”更为简单。因此关于“阳合同”属于整体无效还是部分无效,是值得关注的。依据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该条规定确认“阳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而非全部无效,更符合鼓励、保护交易安全的精神,也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该“阳合同”被确认全部无效,依据该合同所进行的有关行为也应当予以纠正,如工商登记、税收征收部门的征缴税款行为均导致无法律依据。因此,合同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出让方与受让方真实意思表示基础上的订立的“阴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仍应按照“阴合同”具体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相关义务。
另一种情况是,为规避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签订的“阴阳合同”。“阴合同”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不知情的,出让人和受让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阳合同”是为了提高股价。目的在于防止内部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签订的合同。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合同违约,应对采取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
(2)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金。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违约金。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因增加注册资本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一般是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
(一)在实践中,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外代表公司的。
(二)在实践中,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也指公司的主要营业地。主要办事机构,可能在登记地,也可能在营业地,而营业地可能有多个主要的营业地、次要的营业地。但是会出现如下问题:
1、主要和次要营业地难以区分,主要营业地未必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样往往会发生管辖异议。
2、增加了原告的取证难度。原告起诉时必须去实地勘察营业地,并取得照片等初步证据。
(三)登记地具有唯一性,一般以登记地为当然管辖地。公司可以建立多处生产、营业场所,但是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应当是在为其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的辖区内。营业地也可以管辖,对方提出管辖异议的,经查该营业地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可以继续管辖,经查该营业地不是主要办事机构的,应当移送登记地管辖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管辖。
股东出资纠纷管辖权
股东出资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纠纷管辖权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出资协议履行地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公司的人合性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以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更合适。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范围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害公司利益而提起的,如果申请书侵害公司利益,是可以起诉撤销的。
需要交税,首先双方需按转让总金额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溢价转让,转让方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当去工商局进行。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