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五)、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一、办理股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出让方应提交:
1、主体资格证明;
(1)国有股份,提交持有国有股的部门、机构出具的股权代表资格证明;
(2)法人股份,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个人股份,提交户口簿或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外资股份,法人持有的提交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个人持有的,提交护照或回乡证;
2、公司章程;
3、股权证明;
4、允许股权转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如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同意转让法人股的决议);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6、合资(作)公司提供的材料: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转让前公司的章程;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情况证明(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索取),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提供政府批准证书;经法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有关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司印章),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各董事签名并盖公司印章);他方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的原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
(二)受让方应提交:
1、主体资格证明;
(1)法人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公民提交户口簿或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回乡证及其复印件;
2、允许受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公证的,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股权转让合同文本。
(五)注意:
1、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2、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二、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公证么
股权转让,一般不需要公证。只要当事人依法达成转让协议、并且转让的程序合法,转让行为是有效的。公证是对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一、股权转让的具体步骤有什么
1、股权转让的具体步骤有按照程序通知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支付款项,对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进行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股权是每个股东的权利。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
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
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此时需要转让方提供已经走完的审批流程文件,否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无法实际履行。
四、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一、股东转让股权要交什么税
人转让公司股权必须缴纳以下两种税:
1、印花税。税率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的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双方书立的合同金额。
2、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固定的20%,重要的是要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股权转让价-股权取得初始成本-与转让股权相关的合理费用(如前文缴纳的印花税,以及可能发生的公证费。)
另,友情提醒,有些纳税人企图通过双方协商,签订低价合同以达到避税目的,这不是合理避税,这是偷逃税,是违法行为;况且也不可能得逞,低价转让股权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否则,税务机关将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税法还规定对偷逃税款处50%至五倍罚款。
二、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
到工商部门办理。个人应该去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转让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
转让股权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