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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人看过2024-01-0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50个以下。法律上,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要求没有特别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股东完成出资后就取得股东资格。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100人看过2024-01-03

    股权转让的价格怎么确定

    当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 100人看过2024-01-03

    1、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就有法律效力,不需公证。委托他人代办时可以公证。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38人看过2024-01-03
    公司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公司增资增加股东不是唯一途径。公司增资不一定只能增加股东才可以,还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当然,增加股东也是公司增资的一种有效途径,即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
  • 321人看过2024-01-03

    临时股东大会提前十五天通知,必须有效地通知到每个股东。对于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日期进行通知,对于非上市公司年会需要提前二十天通知,上市公司无论是年会还是临时会议都提前三十天通知。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分年会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位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 100人看过2024-01-03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规定的除外。

    (3)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

  • 100人看过2024-01-03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1、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已签定股权转让合同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情形,而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已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而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司法实践中,部份法院将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转让生效要件,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作为无效合同处理,这是混浠了债权行为物权变动行为,违背了当事人契约自由的原则。

    2、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我国民法典对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一般而言,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有两种例外:其一,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其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百九十条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将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股权额转让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实际是股权取得的行为,而工商变更登记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况且虽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办理该手续后股权转让合同才生效,所以公司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并非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4、故此,股权转让合同属于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情形,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120人看过2024-01-03
    股东大会不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才是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 136人看过2024-01-03
    股东大会工作职责:

    1、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宜。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宜。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做出发行企业债券的决议。

    9、做出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10、做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决议。

    11、做出企业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决议。

    12、修改企业章程。

  • 100人看过2024-01-03
    股权折价转让应当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让方是法人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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