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20人看过2024-01-05

    将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的步骤具体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国税部门);

    4、提交公司相关文件,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05

    第一:有明确的双方主体信息,确保转让方为合法的股权持有者和具有处分该股权的权利。第二:有明确的股权转让价款。第三: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节点和明确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时间。第四:转让方的陈诉和保证。第五:违约责任。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见:

    一、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三、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

    签署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

    四、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

    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的违约金。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七、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九、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十、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后,甲方同意正式辞去公司人事、行政主管职务,返还经管的所有公司资料或物品,并保证资料或物品的完整无损。

    十一、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各方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说明:本协议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股份,基于委托关系,内容侧重于保护甲方利益。

  • 451人看过2024-01-05

    任何股权均可以0元转让,无论新三板还是主板股票。

    但是0元转让并不多见,经常见到1元或者低价位转让的案例,前者是无偿赠与,后者是有偿买卖。一块钱事实差别虽不大,法律性质则不同:

    (一)0价格转让股权,很可能会构成无偿赠予股权;

    (二)为了逃避债务而0价格转让股权,转股行为可能会被撤销;

    (三)0对价转让股权,税务局可能不会认可。

    因此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常会以形式上的1元转让方式,而不是0元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转让出资后,可能出现股东名册与公司记载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对此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持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之间的一致性。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或者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则不得对抗第三人,即第三人通过受让出资等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后,如果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的,不能主张该第三人的股东资格无效。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1、举行股东会议,征求股东意见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到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100人看过2024-01-05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持有,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当自己的股东。但是,《公司法》也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100人看过2024-01-05
    1、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2、公司法对隐名股东没有规定。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的法律现象。其中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公司章程等材料中记载的股东为显名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公司内部股东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应由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由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而且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无需股东会表决

    (2)股东工商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般而言,公司变更登记应由转让方(原股东)向董事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申请股东变更登记,再由公司内部登记机构依公司法即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审核,若转让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部登记机构应同意变更并记载于股东名册,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