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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7人看过2024-01-30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4、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341人看过2024-01-30
    股权质押以股东设质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以公司外第三人设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 111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 116人看过2024-01-30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

    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

    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113人看过2024-01-30
    需要分具体情况讨论。当目标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只能成为一家目标公司的股东,不能成为两家目标公司的股东;当目标公司是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时,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成为两家甚至两家以上目标公司的股东是可以的。
  • 114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有:
    1、人数为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东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要符合要求,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109人看过2024-01-30

    公司股东不签字的解决方法:

    1、无法取得全部签名,可以召开股东会,出席人有股东和公司高层管理,股东有投票权,其余人列席参与探讨建议;

    2、如果办理贷款手续期间,有股东提出要求公司回购持有的股份,所有对外的贷款手续需要停止,至分割完毕;

    3、按照公司内部有关会议规程,进行会议表决的,超过规定数量三分之二以上赞成,董事长或总经理可以签字办理相关手续;

    4、股东不看好担保形式,在这时提出要退股折现,要求分割股权,属于正常要求,要予核定通过。

  • 119人看过2024-01-30
    公司破产股东股权是可以进行拍卖的。当破产公司的股权拍卖时,可以购买,但是是否具有价值需要自己衡量。
  • 123人看过2024-01-30
    可以。但是股权进行质押的时候,自己作为质权人是没有意义的,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106人看过2024-01-30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认缴股份不足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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