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5人看过2024-01-05
    1、首先在网上预约,经办人自办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操作。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用户,需先进行用户信息注册,请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写。
    2、用户注册成功后,选择进入网上注册系统,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3、进入网上注册后,请点击“注销登记”记得不要选择全流程。
    4、填写注册号及名称,注销原因:投资人决定解散。确定无误后选择“暂存”再点“提交申请”。
    5、提交成功后再点“返回我的控制台”在“您的所有申请记录”查询。选择“预约”,“办事大厅”。再选择去办理的时间“预约日期”及“预约时间段”,输入好“验证码”再点击:提交。会有一个提示:是否确定保存预约。点确定。再有一个提示是,预约成功,您的预约号为xxxxx,再点确定。
    6、最后打印出来,在预约时间段去办理。去办理时,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 111人看过2024-01-05

    注册新公司时,里面有一个公司为股东的,在公司法中称之人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材料有:

    1、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股东的公章;

    2、法人股东以支票方式出资的提交支票及开户行帐号、开户行名称;

    3、法人股东在新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最后一页签字部分加盖法人股东的公章。

  • 106人看过2024-01-05

    劳动仲裁不可以告股东。

    劳动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只能起诉公司如果股东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公司想起诉股东,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申请劳动仲裁。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 117人看过2024-01-05

    企业注销后,如果未经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或者清算组成员有重大过错,造成罚款等行政处罚未执行的,可以要求公司原股东或者清算组负责人交纳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122人看过2024-01-05
    大股东质押股票是指公司的大股东将可以依法转让的股票作为出质的权利,质押给质权人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一般而言,股票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60%,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将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证券公司欢迎。
    同时,大股东进行质押并不一定会导致股票价格上涨。比如,上市公司因缺少资金发展主营业务,通过把一部分股票抵押给证券公司,获取一定的现金流,解决现金短缺的问题,促使主营业务的发展,等现金足够时,再向证券公司赎回被质押的股票。这种质押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股价上涨。
    然而,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纯粹是通过质押,进行套现,则有可能会导致股票价格出现下跌的情况。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对股权的保护原则

    执行股权对股权的保护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如果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的,可以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第二,对股权的执行,按照规定首先应执行已到期的身处或红利,如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不能满足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还可以执行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或者下一年的股息或红利。

    2、优先受让原则

    在执行股权时,应昼满足其他股-东的权利,尤其要注意对优先购买权的保障。由此可见,对股权执行是在其他股东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如不同意,其他股东则行使优先购买权,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视为同意,方可执行股权。

    3、维护法人财产原则

    一个企业的法人财产,只对其自身债务承担责任,即用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执行股权时,执行股东依据股权享有的财产利益,因股权本身并不体现为具体财产,公司对这些出资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只有涉及到公司自身债务,和可以执行这些财产,否则就会构成对公司财产权利的侵犯。

  • 122人看过2024-01-05
    股权变更,投资人和各自持股比例会发生调整,不影响公司的主体资格,但由于投资人的经营理念等发生变化,公司在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上可能会有所调整。
  • 115人看过2024-01-05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到期不注资,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取消股东资格。

    但是股东需要承担以下两种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可向股东发起通知,通知不答复,视为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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