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无论是公司处于诉讼程序中还是股东处于诉讼程序中,股东均可转让股权,这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法定权利。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依法裁定限制股权转让,则不可转让。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履行出资义务,而获得的股东资格,进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多用股权,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权财产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股权人身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股权收购基本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股份和股权怎么区分
1、定义不同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2、转让
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①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②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份转让的税费处理》.
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份有以下三层含义:
①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②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③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4、主要分类
股份:
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
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
按发行对象,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
股权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自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②共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1、股东冒充公司其他股东签字的股份转让行为应当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可以各人民法院起诉宣告合同无效,若是通过股东会决议作出的还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撤销股东会决议。
2、股权转让首先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此股东股权转让,然后是出让方(卖方)和受让方(买方)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冒充股东签名的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冒充人对此承担一切后果。但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一、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拟进行交易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二、通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获得其同意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三、依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决程序,受让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等;
四、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过渡期管理协议等;
五、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管理事务的交接。
收受干股股金但没分红能认定受贿犯罪。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股东之间限制股权转让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之间限制股权转让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