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股公司到工商变更股东名字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签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股权转让合同等相关的资料。
2、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1、继承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只要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发生,就产生继承问题,与继承人的行为能力无关。
2、在公司章程对股权的继承人资格没有规定限制性条件的情形下,股权继承中,无完全行为能力人是以继承人的身份获得股东资格的,无需承担作为发起人的实际出资义务,至于他们参与公司管理、行使表决权等需要股东做出意思表示的事项,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人进行。
但如果股东尤其是家族公司中的股东生前曾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因为法律规定这些人员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继承人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当然继承这些职位,以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审慎性和有效性,进而增进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维护交易安全。
股东变更后是否需要税务登记变更,要看具体情况:
1、如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未变,不需变更。
2、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多人出资成立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则是相关公司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破产后,股东一般是不需要坐牢的,公司以股东的出资承担有限的责任,但公司股东有恶意隐藏公司资产的,就有可能造成犯罪。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清算的,企业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而股东变更并不是经营活动,所以是可以变更的。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