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一、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三、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四、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五、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独资企业,就没有法人和股东,只有投资人。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不同的人,并不要求同时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既然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投资并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它是非法人组织,投资人即所有人,也就不存在股东一说。
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依照《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不是同一人。
《民法典》对公司法人是否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没有作出规定。但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股东犯法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股东个人犯罪的,法人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谁犯罪的由谁承担刑事责任,股东犯罪由股东承担刑事责任。
法人代表又是股东如何变更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非营利法人能作为公司股东。
非营利法人可以从事商行为,只是不能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的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流程多久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和股东的,要在作出变更决议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构收到材料后,资料齐全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资料不齐的,告知其更正。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三)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股东变更的,只需要办理股东名称登记,变更股东名册中股东的名称,公司章程出资时间不变更。
以股权出资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并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以股权出资的,实际缴纳出资期限比公司法严格。《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主要是为了缩短投资人在实际缴纳出资前同时作为股权公司和被投资公司股东的期限,减少投资人滥用双重股东身份,利用同一股权进行多家公司投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