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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4人看过2024-01-16

    公司退股需要交税。

    (一)未分配利润如是税前利润,需要交纳所得税后才能作再投资。

    (二)股东退股,如果股东是自然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建议向市地税局咨询。

    (三)如果股东是法人。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按照退股金额作投资收益。

    《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110人看过2024-01-16

    通常而言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行使包括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

    1、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2、诉讼回购:

    诉讼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对于诉讼回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原告资格。诉讼中异议股东是原告,公司是被告,异议股东提起的是给付之诉。法律对异议股东提起诉讼时持有股权的时间和数量没有要求,但对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原告必须是实际交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异议股东,如果是干股或者是挂名股东则不应享有诉讼权利,没有出资则易产生不当得利。诉讼时限问题新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是否为诉讼时效也不明确,可否存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没有规定,律师认为该九十日的时限并非诉讼时效。

    (2)关于回购的价格问题:公司法只规定按合理的价格回购,这是一个原则性规定,该价格应当以协议价为主。如由法院确定价格时应当做到合理合法,并以诉争事由发生时该回购股权代表的公司净资产比例的产值来确定的。

    (3)回购后的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后应当及时做出相应的变更登记处理,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发生回购事件后的十日内进行注销登记,对于不能注销的应当以转让的方式进行,如果在三个月内不能处理的则应当予以注销登记,注销后还应当进行重新验资,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备案。

  • 115人看过2024-01-16
    股东为公司借款担保是不合理的,因为担保人不能和借贷关系有任何牵连,对借款担保人的要求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与借贷本案无牵连;
    6、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7、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 104人看过2024-01-16

    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113人看过2024-01-16

    股权转让不一定要股东会决议。

    1、股东与股东之间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112人看过2024-01-16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权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 109人看过2024-01-16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小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 110人看过2024-01-16
    公司破产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165人看过2024-01-16

    股权转让不一定要股东会决议。

    1、股东与股东之间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不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110人看过2024-01-16
    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是可以申办其他公司的,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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