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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7人看过2024-01-1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理程序抽逃出资,构成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当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于此情形,股东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向公司补足缴纳。

    在股东构成瑕疵出资情形下,股东实际上对公司负有违约债务,如公司对外负债,按照债务代位承担理论,公司债权人可以代位向股东行使债权,股东应当在其未缴纳出资、抽逃出资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明确,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在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是五年、十年甚至更长。

    2、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未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公司人格否认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如果股东实缴的资本与公司经营规模和所需财产极不相称,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导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有可能认定股东滥用了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规避债务,将经营风险外化给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59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打印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字。

    2、写好股东的退股支出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转股,还要写好股东的入股收款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老股东,就不用进行验资了;如果是转让给新的股东,还需要将这部分投入资本进行验资。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询征函”。

    4、去存入投资款: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账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5、带上所有表格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所有资料提交工商部门,三日后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 140人看过2024-01-16

    行业分类方法虽有不同,但大体上都是相似的,就是将具有共同行业特征的企业股票归在一起。然后整体进行转让。板块的共同属性,使它们可能受到相同因素的影响,产生相似的走势,并成为股市炒作的题材。同时,板块和板块之间又是相互影响的,例如金融股的波动常常影响地产股的走势,而地产行业的兴旺则可以带动建材水泥行业的繁荣。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 129人看过2024-01-16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四、明晰股权结构。

    五、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 126人看过2024-01-16
    不是,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同意人数只需要超过50%即可。
  • 133人看过2024-01-16

    用股权质押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能不能再向银行贷款,依据贷款人的条件而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再贷款。

    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法人已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连续办理了年检手续;事业法人依照相关规定已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或备案;

    (二)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应持有贷款卡(号)的,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贷款卡(号);

    (五)管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 125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 148人看过2024-01-16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32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 132人看过2024-01-16
    股权继承。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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