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因某种原因而回购股份,显然会影响到债权人和普通股东的利益,也是需要限制的。因此,股份自由转让原则也有例外,具体而言,在我国主要有以下规定:
一、对股份转让的场所的限制。《公司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对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并不需要审计或评估。
不涉及国有或集体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时并不需要审计或评估,其股权转让的对价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参照公司资产(当然包括公司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情况协商确定的,可以高于、或等于、或小于当时的出资,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不是出多少资就只能以出资的对价来转让相应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不涉及国有或集体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时并不需要审计或评估,其股权转让的对价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参照公司资产(当然包括公司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情况协商确定的,可以高于、或等于、或小于当时的出资,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不是出多少资就只能以出资的对价来转让相应股权。
1、原始股东股权稀释风险
账面股权的减持或稀释,这将对公司未来的治理结构及控制关系产生影响。如果股权激励对创始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稀释过大,可能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的上市主体资格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在确定标的股权的比例时,应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同时为未来数轮融资的进一步稀释留出空间。
股权激励方案的风险有哪些
2、股权纠纷法律风险
股权激励对象取得公司股权以后,作为新股东,有可能与创始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上出现分歧,也有可能在享受到公司股权升值带来的收益后,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有关锁定期的规定或相关承诺,擅自离职等,上述情形均存在导致股权纠纷的风险。
3、员工辞职退出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仅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培训费用;二是如果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除了前述两种法定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上市公司究竟采取哪种股票激励方式,取决于以下因素。
1.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于业务奖励型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上市公司需要每年提取奖励基金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以用于奖励给被激励对象;在这种模式下,上市公司应当有相当的现金现金储备与未来可预期的充足的现金流,否则的话,实施业绩奖励型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模式将会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从而影响公司的运作.而采用公司定向增发取得激励标的的股票期权模式和折扣购股型股票期权模式则会由于激励对象需要支付一定现金购买公司股票因而会带来上市公司资本金的增加,对公司的实际现金流量基本没有什么影响.
2.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的不同,可供选择的股权激励的类型也不相同.在中外合资的上市公司以及一些跨国经营的上市公司中,具有外国国籍的高管不在少数,为了激励的公平性,这些具有外国国籍的高管也必须纳入到股权激励计划范围内.但是,因为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员还不允许开设证券账户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所有无法采取股票期权的模式或者限制性股票的模式,因为这两种股权激励模式的实施都要求激励对象实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所有在这种情形下,上市公司应当采取股票增值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因为股票增值权的模式不需要激励对象实际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
3.股权激励计划奖惩的力度考虑.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尤其是第一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很大一部分的考虑是奖励上市公司的创业元老,在这种情形下,上市公司适合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因为在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之初,激励对象并不需要任何现金支出.在行权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可以放弃行权而不会带给激励对象任何损失,所有,股票期权的模式可以说是一种有奖无罚的激励模式,如果上市公司为了增加对激励对象的惩罚力度,可以采用折扣购股型限制性股票激励模式,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在解锁期内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低于激励对象以折扣价购买的股票价格,那么就会给持有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带来实际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形下,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的经济惩罚作用比较明显.
4.上市公司的公共形象.上市公司的公共形象往往也会对选择哪种形式的股权激励模式有影响。
1.聘请专业的股权激励服务机构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方案包括激励方式/激励对象/用于激励的股权总数量以及每位激励对象的数量/用于激励的股权来源/激励期限等。
2.可能还需要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激励方案。
3.召开签约大会或举行签约仪式,与激励对象签署激励协议。
4.公司和激励对象按照协议的规定实施激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