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属于公诉案件。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1、股东离职
在公司经营发展中,股东如果要离开公司,一旦离职,必须将股权进行转让,因为若不能满足相应条件,股东是不能退股的。当然,股东在离职时,如果公司明明已经连续五年呈现盈利状态,但是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此时可以直接退股,并不一定要转让。
2、重组需要
要知道,股权转让是企业重组并购的主要方式,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最易发生。股权重组可以使公司的股本数量、资本结构和股权分布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影响企业的整个结构,有时候还可以挽救一个企业的颓势。
3、股东分歧
一个公司的股东往往有很多人,正因为如此,在平时的经营活动中,难免会发生意见不合的情况。在平时,很多重大事项,都需要召开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通过,如果长期存在分歧,股东很可能会退出公司。
4、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主要激励员工衷心为公司提供服务,当然,激励的对象往往是一些核心人才。股权激励对公司、对个人都是一种非常好的发展方式,可以使高管与投资者的利益挂钩,增加高管对董事会的影响力。
5、现金需求
在公司发展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有时候需要流动资金,因此,往往会不得已将股权转让为现金流,以此进行周转。
6、其他原因
有的股东由于常年在外忙于业务,因此对于一些签字、会议等往往无法到场履行,这时候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亲戚朋友,代自己行使股权。另外,有的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本身业务相同,并且对方还具备资质,这时候也会发生股权转让,收购对方公司。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可以是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是分开的,债权人是不能起诉股东。特定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种,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种,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第四种,股东担任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集团股份支付的处理方式如下:
1、结算企业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股份支付交易作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或者授予企业职工自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股份支付交易作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有结算义务并授予企业职工的,应当将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
1、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为可以视作公司行为;而股东如没有公司特别授权,是不能代表公司的。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的“代言人”,但大股东享有实际的决策权。
3、股东享有股息红利分配、公司资料查阅复制权、股东大会表决权、解散公司权,而法人享有的权利一般规定于公司章程中,并没有与股东相匹配的权利。
4、股东只以自己的出资额度为限承担责任,超过部分的债务无须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