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

    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

    3、需要对前置审批程序加以关注。

    4、有清晰的公司股权结构。

    5、受让人应该要仔细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6、受让人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受让股权的信息,以确认受让股权是否存在问题。

    7、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

    8、应该及时至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若是已经通过董事会或者是股东会作出了决议,则是合法的。办理登记需要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法人的名称在公司注册一年后才能够变更。

  • 100人看过2024-01-17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名义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事业单位一般能收购公司股份的。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未经相关机构审批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

    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

    3、需要对前置审批程序加以关注。

    4、有清晰的公司股权结构。

    5、受让人应该要仔细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6、受让人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受让股权的信息,以确认受让股权是否存在问题。

    7、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

    8、应该及时至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东名册变更工商登记与股东资格(股东权)的取得。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股权受让人取得股东权利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是股东权取得的前提;除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到股东权取得中间有一个时间差(除前述特别约定),这段时间内,受让人仅仅具有因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而具备的对出让方的请求权而非股东权;同样,转让人继续承担着被转让股权所承载的对第三人债务清偿责任直至受让人取得股东权。

      2、股权转让的计价依据。通常,股东转让股权时,都会明确一个比例,即,某某公司百分之几的股份;显然,仅仅确定这个比例是不够的,如果不能确定基数,受让方无法确定对价支付的具体数额。一般而言,持股人可以与受让人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对价,受让人支付对价后承继前述股份比例;如果协商不一致,双方可以将该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作为计算股值基数的依据,报表中的净资产总价值即为该股份比例的基数。

      3、股权转让后应办理的变更手续。股东名册受让人股东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出资比例、股东权利等;注销转让人股东出资证明;签发新股东出资证明;修改公司章程;30日内变更工商登记。注意,变更工商登记是公司应当承担的义务,并非股东及出让股权的原股东之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除外)义务;如果股权转让后未能及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公司有及时补办登记的义务。

      4、工商变更登记的作用。一般而言:行政确认,变更事项得到行政机关的备案后,该状态被及时固化,避免矛盾;对抗第三人之公示作用,第三人主张与登记内容不符的权益时,法律不予支持;社会公信作用,其他人等可以根据备案信息查阅公司信息,决定自己的决策。注意,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对公司法人资格以及责任财产范围并无影响。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作为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其财产承担债务,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独立的,所以公司为被执行人,并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但是需注意股东转让股权的,不得通过转让股权逃避债务。如果股东借此逃避债务,会通过否认公司法人人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可以向人民法起诉,强制进行变更登记。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00人看过2024-01-17

    资产股权收购与转让也是有区别的,对于二者的主要区别:

    1、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兼并收购是一个整体行为,要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公司的股权,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就是后者的税要高于前者。股权收购是个程序说法,收购的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权收购要注意对被收购方的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好准备。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