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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协议编号一般13位数,

      协议编号是由年号+序号这种形式组成的。例如,20241103210116。合同编号是双方为保证合同前后一致,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编写。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般情况下小股东很难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小股东想要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往往请求公司的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小股东想要提起诉讼,还必须满足一系列的前置要求,甚至对股份比例也有着相应的要求。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的损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来源于公司,并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以强制行使公司的权利,因而称为派生诉讼(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起诉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利益,胜诉之所得也归公司。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目前存在的股东代表诉讼的诉因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侵夺公司商业机会;
    (2)侵占公司资产、档案、公章等;
    (3)公司其他股东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
    (4)公司怠于向第三人主张债权;
    (5)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与第三方签订明显对公司不利的合同等等。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可以。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范围较广,任何侵害公司利益,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怠于对其行使诉权的侵害人,均可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清算组成员以及其他任何人。这样有利于最大限度利用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来维护公司利益进而维护原告股东的利益。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

    4.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权利的前提。

    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来说,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台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扫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井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由此可以引出,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股东有诉讼的权利。股东就此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如果公司不能证明股东查阅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能判决股东败诉。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盈余分配权是股东权利最核心的内容,因为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盈利。盈余分配比例一般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可以自行约定盈余分配比例,这充分体现了公司意思自治原则。但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可以如此自行约定,只能按股份比例实行盈余分配。有的股东在中途退出公司时,也要求分配公司财产,这种要求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中途退出,只能转让股份,而不能分配财产。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只能在公司解散时行使,对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或持股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的新股而不是股东的人,则没有这种优先认购权。同时,这也是股东优先权的表现形式在很多情况下,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会给股东带来很大利益。因此,保证股东优先购买,体现了法律对股东权利至上的认可。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法》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标准降低了,由以前“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方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修改为现在的“持有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就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100人看过2024-01-17
    长期股权投资是属于经营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 100人看过2024-01-17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其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2、《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120人看过2024-01-17

    权益投资和股权投资都是长期投资中颇为重要的分类,其区别在于,股权投资的范围比权益投资更广。

    权益投资是指在投资过程中可带来收益的股权投资项目,基础设施收费权和公共交通运营权,是权益投资的两种方式。

    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取得其他企业的股权或净资产。举个例子,对其他企业普通股的投资和为获得股权而对其他企业进行的合资投资都是股权投资。投资者使用此投资方式的作用是为了能够掌控被投资的企业,或能对其产生影响或别的目的。

    股权投资是筹集资金企业的基本金融工具投资者持有某一企业的股权证券是指他们在企业中普通股和优先股中享有所有者权益是普通股证券股权投资控制着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投资者拥有与股权相对应的投票权其主要特点是:一般没有固定的回收期和固定的投资收益,投资者只能依法转让出资,但不能直接从接受投资的企业中提取资金,风险一般较高。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时,主要考虑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能否获得较高的回报,影响和控制被投资企业是否有利于被投资企业的长远利益。

    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购买并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并且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在股权长期投资的最终目标是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这可以通过分享利润或股息或其他方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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