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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28

    1、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规定要两个以上的股东,一个股东也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有两个以上。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6)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109人看过2024-01-28

    1、单位犯罪,股东是否构成犯罪与股东是否参与对单位与犯罪相关的事务的管理、决策等活动。若参与,则构成犯罪;若未参与,则不构成犯罪。

    2、在我国,由于单位或公司通常是由股东出资发起设立的,股东自然属于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但股东不一定都是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当股东没有参与单位犯罪,或者明确反对单位决议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时,股东不构成犯罪。


  • 109人看过2024-01-28
    影响征信,但在其他方面有限制: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
  • 108人看过2024-01-28

    可以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 114人看过2024-01-28
    股东无权解雇员工。普通股东因不参与公司运营,所以没有权利辞退员工。除非参与公司运作,并且担任管理职责,才有权辞退员工,否则无权辞退员工。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与股东发生劳动关系。股东与用人单位是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员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的,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股东如果出现瑕疵或者滥用权利,以至于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法律明文规定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要区别股东和职员。股东是依法持有公司股票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对于股权,他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职员是在公司内部从事劳动的员工。即使具有高职务也并不一定是股东。
  • 127人看过2024-01-28
    可以。对股东无影响。第一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吊销后股东的责任有法定的清算责任,在公司被吊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赔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12人看过2024-01-28
    股东变更对原股东原则上没有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的,原股东必须履行偿还义务。
  • 119人看过2024-01-28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根据《民法典》第44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
  • 110人看过2024-01-28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117人看过2024-01-28
    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股东是不能将股权质押给公司的。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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