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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人看过2024-01-21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138人看过2024-01-21
    小股东一般是指公司中持股较少、不享有控股权因而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
    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做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此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 116人看过2024-01-21

    1、召集权

    股东作为公司出资者,参与公司决策、选择管理者、决定资产分配方案等权利的实现途径就是参加股东会。

    2、表决权

    3、分红权

    4、转让权

    5、优先认购权

    6、剩余财产分配权

    7、知情权

    8、诉权

  • 132人看过2024-01-21
    一、签订股权变更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变更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变更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变更等。

    四、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变更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一)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三)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一)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二)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变更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三)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七、股权变更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一)股权变更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二)股权变更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八、股权变更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108人看过2024-01-21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 122人看过2024-01-21
    1、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如果还能形成有效的决议,则是不影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10人看过2024-01-21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46人看过2024-01-21

    一、可以召开股东会,对管理层(总经理)就个别不清晰问题进行质询。

    二、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改选董事会(如有),直至更换法定代表人。

    三、控投60%,对公司的控制权还是相当大的,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解散公司;如迫不得已需要解散的话,需要根据公司章程来进行操作。

  • 116人看过2024-01-21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被称为“公司自己的宪法,是公司内部的自治法。”设立公司须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公司才能得以成立。

    二、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法》第38条对股东会及其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最重大的事项均由股东会决定

    三、显示股东身份

    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虽然每一个股东不管出资数额、股权比例多少,都有权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六、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公司股权

    股东的转股权是说股东不愿持有股份时怎样退出公司。

    七、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为了确证股东的知情权,防止控股股东或者优势股东利用信息不对称而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2005年前实施的旧《公司法》就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

    八、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九、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

  • 155人看过2024-01-21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作为公司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是属于非法人组织。公司的股东可以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政府(委托国资委代为出资)、工会。而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组织。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入股有限公司。但是,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入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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