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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人看过2024-01-21

    股权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 174人看过2024-01-21
    股权转让给子女并不是属于赠与,股权转让与股权赠与虽然都会让股权所有权发生变化,但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性质,转让可能是有偿的,而赠与是无偿的。
  • 144人看过2024-01-21
    不可以股权质押,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股权被冻结后,原来所有人对股份的处置权受限,无权转让变卖或者抵押,抵押也是无效的。
  • 146人看过2024-01-21
    股权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一、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二、法定撤销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270人看过2024-01-21

    表决权与股权不完全相等。公司法中的表决权就是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了一股一票的表决权原则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东依其所持股份享有与其股份数同样数额的表决权,这就是股东表决权平等原则,其主要内容为一股一权,多数通过。

  • 135人看过2024-01-21
    股权转让给子女并不是属于赠与,股权转让与股权赠与虽然都会让股权所有权发生变化,但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性质,转让可能是有偿的,而赠与是无偿的。
  • 166人看过2024-01-21
    基金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
    1.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03人看过2024-01-2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2、名称符合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进行投资活动;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
    5、其他条件。
  • 186人看过2024-01-21
    公司制股权类投资基金的设立条件如下:
    1、须向管理部门备案;
    2、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5、经营范围符合法律规定。
  • 135人看过2024-01-21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按照下述原则进行: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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