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22人看过2024-01-21

    股份公司变更为自然人个人独资公司需要的材料为以下几点: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公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222人看过2024-01-21
    股权转让需要进行资产的评估。在股权转让活动中,由于资产评估可以公平公正的确定股权价值,不仅是股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工作的重要参照。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国有资产股权转让,企业重组业务,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土地、房屋等等,均需进行资产评估。
  • 158人看过2024-01-21

    1、如果是独资企业,就没有法人和股东,只有投资人。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不同的人,并不要求同时变更。

    2、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既然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投资并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它是非法人组织,投资人即所有人,也就不存在股东一说。

  • 180人看过2024-01-21
    变更营业执照,要看变更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是否有变化,法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没变化无需更改,而股东变更并不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变化,所以只需要到工商局进行备案登记即可,无须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38人看过2024-01-21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归纳起来共有以下几个方面:

    1、股东身份权。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有权参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享有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权力。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通过选举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执行董事)再去聘任管理权,并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监督管理层。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否则,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决议撤销权。

    小股东有权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8、退股权。

    股东享有在特定情况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9、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20人看过2024-01-2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不分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分红,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117人看过2024-01-21

    根据公司法规定独资不设立股东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些特殊的公司形式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其职权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行使。

    (1)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可以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做出相应的决定,该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 108人看过2024-01-21

    公司股份转让如何办理?

    (一)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

    决议内容主要包括:

    1、如果股份转让给本公司的股东,则只需要写:同意股东A将货币出资XX元转让给股东B。

    2、如果需要转让给非公司原股东的,则需要写:同意增加新股东B,同意股东A将货币出资XX元转让给股东B。

    3、涉及到增加新股东的,如果公司内离职的股东担当有公司的职位的话,还需要做一些决议,例如:

    (1)如果离职的股东是以前是监事或董事,需要原来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里面写:同意免去B监事或董事职务,选举XX为董事。

    (2)如果离职的股东是以前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或经理,需要原来的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统一免去B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职务或经理。

    (二)由转让方和出让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三)由新的股东组成股东会做出新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董事。

    (四)由新的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等。

    (五)由新的股东会做出章程修正案。

  • 109人看过2024-01-21
    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

  • 110人看过2024-01-21

    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员工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民法上的侵权责任主张过错原则,即过错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公司存在侵权行为,是公司的过错,不会涉及到无法律关系的第三人。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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