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0人看过2024-01-21
有限麦任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应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
1、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
(1)、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3)、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股权的,应当视为同意转让,应当配合该股权转让行为。股东可以依法进行股权转让,但是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股权,否则视为同意。
因此,如果有纠纷的话,转让股权的人可以先与股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解决。
-
224人看过2024-01-21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股权激励。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除外。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
一般情况下股权激励计划设计要把握定量、定人、定价、定时。
1、定量:确定持股载体的持股总量及计划参与人的个人持股数量。对于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的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的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非上市公司可以参照此规定,但不受此规定约束。
2、定人:确定哪些人员参与持股计划体系。激励对象可以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3、定价:确定持股载体及股权计划参与人的认购价格。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规确定行权价格或者价格购买,而非上市公司定价通常以净资产作为参考,合理确定激励对象的转让价格,一般为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4、定时:确定股权计划参与人持有股权期限,在确定股权激励中需要把握几个时间概念,比如授权日、等待期、有效期、行权日、禁售期等。
-
144人看过2024-01-21
股权转让程序如下:
1、股东会和董事会应当就股权转让作出决议;
2、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转让人和受让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此外,股权转让还涉及税务申报。一般情况下,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然后持完税凭证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
326人看过2024-01-21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76人看过2024-01-21
名义股东能直接转让股权。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权转让基本没有条件限制。股东名单上存在的股东具有对抗效力和外观形式。对方有足够的理由判断股权的直接归属,因此名义股东可以自由处分其具体权益。
-
373人看过2024-01-21
股权转让是否有锁定期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对于一些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如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如果将股份转让给他们,股份转让后将有锁定期。一般来说,除了这些身份之外,没有锁定期,股票交易中心规定,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有锁定期,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5%。
-
181人看过2024-01-21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82人看过2024-01-21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的这一规定明确解决了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但也赋予了公司章程的自主权,即在公司章程没有做出相反规定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法律的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公司自治的尊重,有效协调了股东的合法继承权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矛盾。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相互之间的信任非常看重,着重维护股东之间的这种人合性质,则其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约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不能继承。任何一个公司股东都必须接受公司章程的这种安排,其加入公司本身即意味着对这种协议安排的接受,意味着对其出资财产继承权的放弃。如果公司股东更为注重对其个人出资财产继承权的维护,则不必在公司章程中做出上述安排,这样一旦发生股权继承问题,完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股东资格的继承。
-
155人看过2024-01-21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如果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负责并不影响股东退股,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41人看过2024-01-2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的股东提出购买转让股权的,应该自收到法院通知20天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