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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大会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经过催告仍然不缴足的。
    因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合意组成,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11人看过2024-01-22

    1、一般来说,法人代表不可以擅自处理公司财产,股东大会才有财产的处置权。

    2、如果是独资公司当然是完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如果是合资,就必须有股东开会决定,如遇股东意见不一致的,那就有股东比例大来决策处理,不一定要是法人才行。

    3、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法人代表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后者决策需要得到前者的授权,但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决定三者均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110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股权质押的概念

    所谓股权质押,是指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股权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质押的股权,经依法作价、拍卖、变卖而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债权人享有的质权称为股权质权。

  • 122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可以要求看账目。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知情权和检查权,可以向公司请求看账目;但公司认为股东目的不正当的,可以拒绝。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112人看过2024-01-22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 107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大会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经过催告仍然不缴足的。
    因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合意组成,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08人看过2024-01-22

    现代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显著特征是股票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分离,公司不是由股东经营,而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经营管理。这便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制度,即使在掌握投票权的情况下,股东也只能通过选举董事会等方式间接地影响公司资产的营运。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情形下,股东作为出资人虽然享有公司最终所有人的地位和权力,但股东已不能直接介入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小股东得以与经营阶层面对面沟通的最重要的途径是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同时也是股东行使股东资格的重要场合,旨在审议公司的重要事项并做出表决。传统公司法往往授权董事会安排、决定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决事项,这同时也为控股股东控制股东大会提供了机会,因为董事会中的多数成员通常是由控股股东提名或委派的。在现代各国公司法中,召集股东大会并决定所需议决的事项仍是董事会的一项基本职能。但对少数股东来说,他不仅有权参与股东大会,还希望就关系到公司发展和自身利益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议题。但根据股份公司的资合性,股东按持有公司股份的多少决定其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大小。中小股东根本无法决定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题,对于股东大会的事项,他只有选择对议题同意与否的权利,而没有选择议题的权利。

  • 108人看过2024-01-2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规定是注册资本变更必须要通过股东会作出决议才能够完成。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需明确一定的条件: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成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就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

  • 117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转让协议以工商登记为生效条件吗?

    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股权转让的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

    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 108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大会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经过催告仍然不缴足的。
    因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合意组成,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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