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
“资本多数决“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被广泛接受,但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言之,如果公司的小股东有足够的谈判能力则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其表决能力及分红比例而并完全不拘泥于其出资比例。
2、累积投票制度(非强制性规范)
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一个股东可以投票的总数等于他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董事的人数;它可以不为董事会的每一待选董事投票,而将其总投票数投给一名或几名候选人。很显然,累积投票制使那些仅持有少量股份的中小股东赢得董事席位,从而在董事会中拥有“代言人”的希望成为可能,使中小股东在其与大股东或董事会之间发生严重利益冲突时有机会表达他们的意见。
3、表决权排除制度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利害关系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4、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如何处理
(一)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股东怎样撤股
股东不能抽逃出资。只能以合法转让股权的形式使自己的股东资格丧失。股权转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在公司内部发生的股权转让,即把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的股东;二是向现有股东之外的其他人转让。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必须经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一般而言,公司变更登记应由转让方(即原股东)向董事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申请股东变更登记,再由公司内部登记机构依《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核。若转让符合规定的,公司内部机构应当同意变更并记载于股东名册,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内部股份转让程序
(一)申请材料:
需要准备若干材料保证转让的有序进行。
1、公司合法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注意此申请书要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指定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并在此复印件上表明委托此人代理的所有事项,权限,和授权时间。
3、由公司股东会议决定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由发起此件事情的人,提交一份《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
准备好后,交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理,并作出回复。各地的标准不同,具体还应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公司内部股份转让也有相关的规定约束。
(二)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内部股份可以进行转让。但是有几条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从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可以转让。
2、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可以超过所持股份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3、是国家股份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办理,不得擅自转让。
4、除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不得为公司的受让人。
5、在规定的“停止过户期”这期间不得转让股份。
6、如果公司对公司内部股份转让程序有自己特殊规定的,是被允许的。
撤股和退股的区别
公司不能撤股只能转让,强制撤股需要负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要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规则。两者间的区别是一个无法执行一个可以执行。
有,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1、法人这两个字有两种可能:公司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如果这里的法人你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话,那么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他只是在需要签字或有重大决定时代表公司而已
2、董事长和执行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身份应该是股东;而经理是由股东聘请的,所以不必然是股东,可以不是股东。所以,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讲可以不是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