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73人看过2024-01-22

    1、转让公司股份需要召开股东会。

    2、《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3人看过2024-01-22

    股东代表诉讼通常并是不以公司作为主体参与诉讼的。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以股东为原告,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的其他股东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股东,依据规定,直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101人看过2024-01-22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利益不直接归股东,而是归公司。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07人看过2024-01-22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是: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向公司监事、董事请求提起诉讼,请求被拒绝后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尽管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大多数股东是基于善意,但是,恶意股东企图通过股东代表诉讼达到不正当目的的情况在现实中也是客观存在的。作为一种阻却恶意诉讼的措施,诉讼担保的制度还是有其保留的价值,关键是要对其进行改良,决不能因过重的担保负担而妨碍了正常的代表诉讼。

  • 103人看过2024-01-22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4、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 105人看过2024-01-22

    1、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宜;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宜;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做出发行企业债券的决议;

    9、做出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10、做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决议;

    11、做出企业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决议;

    12、修改企业章程;

  • 105人看过2024-01-22

    1、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宜;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宜;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做出发行企业债券的决议;

    9、做出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10、做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决议;

    11、做出企业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决议;

    12、修改企业章程;

  • 144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法担保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大会表决?

    (1)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决议通过方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2)法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的担保决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也就是说,为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议通过,而不能通过公司章程的约定来由董事会通过。

    另外,“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

    应当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上市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106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是没有规定的,但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22

    1、股东大会的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由此可见,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拥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

    2、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元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公司在计算会议通知的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股东大会不得对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3、股东大会会议

    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

    年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6个月内举行,即最迟不得晚于6月30日召开。

    4、股东的出席和代理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