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的资格限制是什么?
(1)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限制。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发起人。
②法律对特定职业的自然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
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受国籍或住所的限制。
(2)对法人的股东资格限制。
①原则上,公法人不得投资于公司。
②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
1、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
2、《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对于股东去世了股权怎么转
股东去世后,如果继承人继承股权或者转让股权的,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变更股东要在股东变更30天内,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工商机关在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时,虽然也要求申请人提供拟设立的公司的股东,但该股东名单不作为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依据。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登记公司股东的依据是《公司章程》,因此,拟设立的公司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股东发生变化的,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只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即可。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2、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